三门峡:关于在建成区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的通告

来源:三门峡市交通管理支队 时间:2026-03-18 20:57:57

关于在建成区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努力打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建成区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二、整治范围

湖滨区、陕州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和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的城市建成区。

三、整治内容

1.规范通行秩序。依法及时纠正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礼让行人(特别是转弯机动车);非机动车闯红灯、走机动车道、逆行及越线停车,三轮车违法载人;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等。

2.规范停车秩序。机动车、非机动车必须在规定的停车泊位内按指示方向有序停放,严禁占用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绿化带、路口等区域停车,严禁多排停放、逆向停放。

潮汐车位内停放车辆,要严格遵守停放时间要求,严禁在非停放时间停放。老旧小区周边,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允许车辆在晚21时至次日早7时临时停放。配建有地下停车位的新建小区,严禁占用小区周边道路及社会公共资源停放。

3.规范货车通行与停放。严格执行货车禁限行规定,在限行时段和区域内,加大对货车闯禁行、违停、超载、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4.严查酒醉驾等易肇事肇祸严重交通违法。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进行罚款、记分、拖移车辆等;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各行政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内部教育,加强内部管理,做到交通违法不出院;请各沿街单位、门店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维护好门前交通秩序;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积极参与专项整治,携手共建良好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2026年3月16日

来源:三门峡市交通管理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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