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市市容和交通秩序联合集中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净化市容和道路交通秩序,打造文明和谐、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经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灵宝市城市管理局、灵宝市公安局及灵宝市交通运输局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容和道路交通秩序联合集中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2026年3月23日起开始实施为期2个月的集中整治,随后转为常态化长期治理。
二、整治内容
1.机动车、非机动车违法停车。
2.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横穿马路。
3.机动车不礼让行人。
4.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机非混行)、逆行、非机动车压线或越线停车。
5.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摩托车飙车炸街。
6.三轮车违法载人。
7.机动车无牌、无证、假牌、套牌、拼装、报废上道路行驶、大货车闯禁行。
8.取缔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或违停的“僵尸车”,取缔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或销售新车、二手车。
9.清理沿街门店乱摆乱占、乱扯乱挂、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泼乱倒等违规行为。
10.沿街门店乱堆垃圾、损坏市政设施、损坏门前树木花草等违反“门前五包”规定的行为。
11.渣土车辆私拉乱运、未按照规定路线运输;渣土车辆抛锚遗撒,未密闭运输。
12.出租汽车乱停候客、上下乘客,其他社会车辆停放、占用出租汽车专用临时停车位。
13.严厉打击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黑车”、非法网约车经营行为。
14.公交车辆随意停车、站台以外停车、招手即停。
15.社会车辆、摆摊商贩占用公交停车位、堵塞公交站台。
三、处罚规定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据《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从重予以处罚;对阻挠行政机关依法执行公务或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公告中的相关要求,规范有序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共同营造干净整洁的市容市貌和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灵宝市公安局
灵宝市城市管理局
灵宝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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